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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sbxmzj -/2021-1231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2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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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双柏县委统战部的部门管理单位,具体行使以下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有关政策和受委托起草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方面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2)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3)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益,协调民族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对清真饮食、食品、副食的生产、营销进行监督管理。(4)组织协调对全县民族、宗教问题的综合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措施;组织、指导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的研究。(5)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财产、宗教印刷品和宗教用品等方面进行管理。(6)指导宗教团体做好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加强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推动和指导他们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7)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联系少数民族干部。(8)组织和协调部门与民族地方的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等;参与、指导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参与制定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政策和规划;参与民族地区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和管理。(9)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协调有关方面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宜。(10)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活动和生产自养;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11)指导宗教团体按照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往来,宣传我国的宗教政策,抵制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组织和管理伊斯兰教的朝觐工作。(12)指导县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13)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以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文物保护等工作。(14)承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疫情防控工作常态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双柏县民族宗教局迅速响应,第一时间成立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疫情防控专项会议,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县3所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都全部暂停所有宗教活动,严格落实“双暂停”工作。常态化到乡镇巡查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持续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有序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复工复产工作,用责任与担当扛起疫情防控、守护安全职责,切实维护了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平稳安全。截至目前,我县民族宗教界没有发现有关感染情况和群众聚集活动情况。

2.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持续深入。一是加强政策环境建设。认真总结我县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扶贫开发“双融合双促进”的经验做法,研究并转发了省州《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扶贫开发“双融合、双促进”实施意见》,把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结合本县实际起草并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双柏县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深度和广度,巩固示范县创建成果提供政策支持。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的意识,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加大基层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挖掘各民族优秀文化精神价值。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和用情用心用力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工作,开展“四万三进”活动,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在民族领域不断推进“五用”工作法,即:坚持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用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宗教领域深入开展“六进六学”活动,即:国旗国歌、宪法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科普知识的“六进六学”活动。引导宗教界正确看待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使大家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自觉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习惯。三是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更加自觉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成就展、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文艺表演、座谈交流等群众性活动,让各族群众谈变化、谈感受、谈体会,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张扬民族精神。动员组织各族干部群众参与进来,做到人人讲民族团结、个个促民族团结。四是推荐优秀示范创建单位给省州命名。为大力培养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双柏县将创建成效比较显著的地区和单位推荐给省、州命名。2020年4月,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5家单位和地区被州命名为第三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2020年8月,双柏县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大麦地镇、安龙堡乡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牛圈房村等23个村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3.民族政策持续落实。一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完善支持少民族聚居乡村发展的政策,凝聚人心感党恩,加快发展促和谐。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楚雄州民族教育条例》,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阶段学龄人口入学率、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小学在校学生巩固率、初中在校学生巩固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深入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等政策实现全覆盖。二是严格按新修订的《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一年来共为6名符合办理条件的少数民族办理民族成分变更手续,落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优惠政策,一年来共为1380名初、高中毕业生办理了加分手续。三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关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对有发展潜力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在加强教育培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基础上,进行岗位锻炼,待条件成熟后,及时选拔到重要岗位。

4.脱贫攻坚持续用力。一是坚持以脱贫攻坚同步小康为统揽,一年来争取到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0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0万元,下达实施8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二是全力做好迎接国家对我县开展脱贫攻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2020年我局选派一名副局长担任驻村工作队员,每周脱贫攻坚专题日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到扶贫联系点安龙堡乡柏家河村委会开展工作。制定了《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聚焦贫困人口“两不愁四保障”,深入开展脱贫成效“回头看”,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全面排查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工作力度、帮扶力度,着力补齐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案例短板,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

5.经济指标持续向好。积极主动与省、州民宗委的汇报对接工作,争取更多的民族宗教专项项目资金,一年来共争取到中央和省州民族宗教专项资金937万元,超额完成了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向上争资任务。积极主动向县第一招商团领导汇报对接,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争取早引进、早入库、早开工。严格按省、州、县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有关要求,做好入库材料和项目支撑举证材料、投资统计台账,按时统计上报投资完成数,上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2个,总投资5800万元,1—11月完成投资5800万元。研究制定了《双柏县“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

6.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持续加强。组织和参与承办了第一届中国双柏查姆文化节。为了深入挖掘双柏县《查姆》文化,收集整理彝族民间古籍文献,在保护传承中进一步搜集、整理、翻译和出版,制定了《双柏县民族文化丛书<查姆续编>翻译整理和出版工作方案》,并从2020年3月起聘请民间毕摩和彝文专家罗有先、方贵兴、李汝祥、李绍锋等人,开始翻译和编纂《查姆续编》,计划新翻译和出版120多查,目前已翻译整理15查。积极参与楚雄州、双柏县2020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彩云读书会”暨“品查姆文化论双柏发展”主题活动。

7.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一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依法管理指导,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防止渗透和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开展防火、防盗、治安、设施安全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的指导和资金收支的监管工作,促进场所资金依法依规使用。加强教职人员和寺院班子队伍建设管理,建立完善教职人员、班子成员和信教骨干的信息资料,及时掌握管理人员变动和宗教活动动态情况,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二是加大清真食品安全工作力度。深入到3户清真食品加工点和3个合法场所开展了餐饮食品安全实地开展检查,要求他们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的标准,确保质量关,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认真做好境外宗教渗透的抵御防范工作。每月积极与妥甸、大庄、法脿、安龙堡重点乡镇的民族专干联系,共同抓好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跟踪问效工作,确保我县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有效遏制。按周、按月向州民宗委上报基督教私设聚会治理工作进度情况。每季度深入妥甸镇东城社区阳光水岸,对韩国基督教灵山教会双柏分会负责人,进行跟踪问效,时时掌握情况。四是积持续推进双柏县斯兰教领域“三化”治理工作。对伊斯兰教“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化问题工作专题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五是做好宗教活动场所修缮各项工作。为了按时完成双柏县城区清真寺、双柏县兴龙寺的修缮改造工作,积极与设计公司、住建部门、国土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了双柏县城区清真寺、双柏县兴龙寺修缮改造设计工作。

8.党建党风廉政及自身建设持续压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日常工作具体人员。制定下发了《双柏县民族宗教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双柏县民族宗教局关于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细化了《双柏县民族宗教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分解,实行责任清单化,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目标明确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具体责任股室。组织开展以专题党课、脱贫攻坚专题日、主题党日、调研走访、学先进等一系列活动,半年来共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次,开展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2020年全局基层减负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只减不增、提质增效”的要求,着力在提质增效、提升基层有感度上下功夫,以钉钉子精神持续落实好“4+5+5”楚雄减负工作法,确保文件、会议数量在2019年基础上再精减6%以上。进一步压实信息外宣工作责任,把信息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股室和具体责任人,领导干部带头写,实行一周一通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信息外宣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

2.双柏县民族文化发展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13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3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16万元,占总收入的99.41%;其他收入2万元,占总收入的0.59%。收入合计比上年度的453.08万元减11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的382.89万元减48.73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的70.2万元减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及工资调整增加,以及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列入单位决算基本支出增加33.11万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拨款减少其他收入减68.2万元,民族团结示范工作经费减少81.8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5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23万元,占总支出的65.68%;项目支出120.85万元,占总支出34.32%。支出合计比上年的441.96万元减8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的198.12万元增加33.11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的243.84万元减122.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及工资调整增加,以及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列入单位决算基本支出增加33.11万元;中央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和民族团结示范补助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22.9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23万元。比上年的198.12万元增加33.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及工资调整增加,以及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列入单位决算基本支出增加33.1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5.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85万元,,具体项目支出为:双财行〔2020〕131号2020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万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公益性岗位补贴2.93万元,楚雄州民委下达项目补助资金6.98万元,双财行〔2020〕52号2019年州级民族机动金5.62万元,双财行〔2020〕100号2020年民族机动金补助经费11.1万元,双财农〔2020〕84号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69.7万元,双财整合〔2020〕21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万元,双财整合〔2020〕4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万元,双财整合〔2019〕9号贫困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资金8万元,双财农〔2020〕37号2019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修缮费4.5万元。比上年的243.84万元减122.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和民族团结示范补助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22.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1%。比上年的382.89万元减48.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及工资调整增加,以及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列入单位决算基本支出增加33.11万元;民族团结示范补助资金减少81.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9.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8.19万元,津贴补贴89.52万元,奖金7.59万元,绩效工资4.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63万元,其中:办公费32.13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07万元,邮电费0.63万元,差旅费3.29万元,维修(护)费1.79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1.96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劳务费38.4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生活补助)4.59万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2.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退休费19.5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31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职工基本医疗缴费9.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77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1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主要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50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3.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2万元,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的54.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预算的54.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预算的55.5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紧张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33万元,下降4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同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减1.93万元,下降54.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0万元,下降30.6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紧张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没有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64.43%,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35.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没有发生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没有发生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之间工作业务联系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没有发生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7万元,比上年减1.43万元,下降8.2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他交通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5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07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2.56万元,会议费0.17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42.04元,其中,流动资产18.51元,固定资产17.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5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固定资产原值没有发生变化,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5.7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5.72万元,车辆1辆,原值32.9万元,已全部折旧完毕,无净值,无形资产为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04

18.51

17.98

12.70

0

0

5.28

0

0

5.55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0801111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923110550359_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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